皮书作者
-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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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视点
对于疫情结束后的市场复苏,旅游主管部门宜提早谋划。从三大市场来看,国内市场尤其是非疫区城市的周边游市场应是最早、最快、最易实现复苏的。对此,既要有针对性的促进措施,也要做好市场秩序维护、健康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出境旅游的复苏取决于疫情结束后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大陆公民入境管制措施的逐步放松。在这方面,要予以审慎、合理引导。入境旅游的重振则需要更大力度、更加持久的努力。
行业协会宜强化引导、协调服务。疫情结束前后,行业协会做好积极引导、内外协调和公共服务非常必要。不难预见,受此次疫情冲击,旅游行业在合同纠纷、人才流动、兼并收购、行业重组、游客投诉等方面将面临较大压力。为此,旅游行业协会可未雨绸缪,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在特殊时期,面向在岗、待岗、轮岗、歇业或半歇业等人员提供公益性或半公益性培训,为旅游小微企业提供法律、财务和业务等方面咨询;二是就国内外资源商、供应商、平台商、渠道商和代理商之间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居中协调和行业引导,妥善解决退订所引发的各种纠纷;三是做好企业调研、数据搜集、损失评估、趋势预判等工作,从行业层面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等加以引导,维护行业的平稳发展;四是针对旅游产业关联性强的特点,加强与金融、保险、交通、零售等领域协会商会的沟通。
就旅游企业而言,疫情中的社会担当和从容理性已经得到了充分展现,部分企业也在着手疫情结束后的战略谋划,何时以及如何实现复苏,积极与上下游、合作方、相关方沟通,思考商业模式和企业战略的调整,在产品研发、利益调配、渠道维护、资产收购、重塑ip、业态调整等方面加快研究和部署。
媒体和学界要客观报道和科学引导。从舆论热点角度看,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值得特别关注。一是因退订可能引发的游客与旅行商之间、旅游批发商、渠道商和零售商之间、平台企业和资源供应商之间的纠纷乃至投诉等。二是因对旅游行业和企业损失预判而可能引发的所谓“旅游脆弱论”“企业崩溃论”等观点。在这方面,媒体应以科学的态度,根据旅游法等相关法律,对退订问题加以客观分析和公正报道。至于旅游产业危机下的形势研判,也要以专业机构的科学分析为依据,从而引导行业正确认识旅游产业发展特征和危机应对规律。科学研究是政府和企业决策的重要依据。在这方面,不论研究机构还是学者个人,均应秉承严谨理性、求真务实的态度,深入思考,扎实研究,审慎发声,科学引导。
国际社会需予以理解和支持。旅游业是一个高度国际化的产业,尤其是在中国游客的旅行足迹和中国企业的商业存在已遍布全球的今天,疫情对中国旅游业的冲击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国际性和全球性。因而,不管是当前最为紧迫的疫情防控,还是疫情结束后的产业复苏,我们都需要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理解,需要让世界了解中国的疫情防控进展和旅游产业动态,争取更多国家、机构、企业、人民对中国游客的理解、对中国旅游企业的支持和对中国旅游市场的信任。为此,旅游主管部门应加强与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理事会等的沟通,同时进一步发挥世界旅游联盟、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等中国发起成立的国际旅游组织的作用,在国际上加强积极引导。
总之,在各方的努力下,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迟来的春天里,旅游业会更加繁花似锦。
宋瑞: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来源:2020年3月23日《云南经济日报》